上海冠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诚招全国代理商、经销商
经销商资格和条件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法人及自然人。
2、需有电子类产品、多媒体教学设备或IT,礼品’政府机关 教育,等行业的渠道关系
3、有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超前的营销意识,拥有健全的销售网络通道,可将产品迅速铺到终端。
4、有良好的人脉资源,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终端维护和促销队伍。
5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营销政策。
经销方式
l 省代:即中国境内经济发达地区的省级代理
1、年营业额不得低于90万,即每月不得低于7.5万,试营业期间可适当放宽!
2、不准跨区域销售、实行严格的市场保护!
l 经销商
凡是企业或个人有意愿发展事业及创业者,为申请成为我公司特约经销商资格,首次进货量不得低于2万1千元,之后出货数量不为限制!销售金额达到签约代理商资格可自动提升为地区代理或省级代理!
注:以上所有代理商和经销商,一律免收代理费,付款条件均为款到发货!
库存:
经销商及省代需有一定比例的安全库存量,为免产生货品供应上的短缺
维修:
各省市代理,经销 如遇机器设备返修,都寄回上海总公司,待检修完成后在寄回原单位
新产品上市:
凡我经销,代理商皆能获得最新商品上市时间及最新讯息
公司支持:
签约经销商或代理商,总公司将提供EDM及DM广告的支持,总公司也将不定期的派员辅导
及教育训练,提供市场最新讯息动态,及区域保护
奖励:
凡我冠艺公司之签约经销,代理商,于年度计算业绩达到代理标准者,表现优异,由总公司提供进货总金额的3%或等值的公司商品,做为鼓励